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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农村土地将实施几项政策,人人受益!

2019-12-13 来源:花木易购 浏览次数:3807次

2020年起,家里有地的农民让人羡慕,这项政策一实施,人人受益!

转眼间,2019年已经接近尾声,新的一年即将开始。回首这一年,农村发生了许多大事,危房改造、厕所改造、天然气管道的铺设等等,哪一件不是关系到农民生活的大事件。在过去的一年中,农村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路比之前更宽了,卫生比之前更好了,人们的生活水平也比之前提高了。除了这些,国家还出台了一些土地政策,规划农村土地,改造农村土地,把农村土地问题也列入工作重点。农村有地的农民注意了,2020年1月1日新土地管理法将要实施,从此这类人将增加一项收入。

其实关于农村土地改革,已经是老生常谈了,国家在前些年也出台过相关的政策,土地是农民立身之本,所以这个问题对农民来说最为重要。旧版《土地管理法》自颁布以来,经过了三次修改,现在即将实施的是第四版,国家对土地的关注程度由此可见。据了解,新修改的《土地管理法》把农村“三块地”改革的成功经验全部吸收到土地管理法当中,提出了很多创新性的规定,明年起农民将迎来重大利好,有地的农民让人羡慕。关于这项政策给农村农民带来的变化,我们一起来看看。

一、允许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增加收入

新《土地管理法》最大的亮点是允许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破除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的法律障碍,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只要在符合规划、依法登记的条件下,经三分之二以上集体成员的同意以后就可以对外出让、出租,以此增加村集体收入,增加农民收入。这项规定与旧版《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差别较大,让农村农民的土地使用更加灵活,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有助提高生活水平。

二、盘活宅基地,保障农民“户有所居”

去年农村宅基地确权已经进行差不多了,但是因为历史原因遗留下来的“一户多宅”或者其他问题,处理起来就比较麻烦,现在农村普遍存在的现象是:一方面是“一户一宅”政策下部分村民宅基地不够用,另一方面进城落户的家庭宅基地闲置,造成很大的资源浪费。针对这一问题,新土地政策规定,凡是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有一户住宅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可根据村民意愿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按照相关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民户有所居。那么这部分土地怎么来呢?新政策允许进城落户的村民可以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把闲置的土地自愿有偿退还集体,再由村集体规划分配给其他村民,那么退出宅基地的村民可获得相应的补偿。这样就盘活了农村宅基地,把不需要的宅基地分配到需要的人手中,既保障农民有地方居住,也避免了资源浪费。

三、保障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降低

随着农村建设的跟进,一些公共性的项目需要征用部分农民土地,那么被征用的土地农民可以获得相应的赔偿和补助。关于这部分的规定,新修改的土地法中也有明确的说明。

1、明确界定“公共利益”的范畴

以往出现的征地纠纷,多是因为对于土地的范畴规定不明确,一些用于建设“公共利益”项目需要征收的土地,到底用在哪里,很多人存在疑虑,所以在处理征地纠纷的时候很容易出现问题。现在新土地法对哪些公共利益可以动用国家征收权作出了明确的界定,此政策一出就在很大程度减少了这种纠纷。

2、完善了土地征收程序

以往很多地方采取土地征收补偿方法的时候,存在地域差异,不同地区补偿标准不一样, 也很难找到合适的方法维护自己权益,不过这项即将实施的新土地法明确了土地征收补偿的基本原则,“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也就是说,明年起关于征地补偿除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外,还增加了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和社会保障费。

3、完善了保障体系

关于土地征收的程序,新修改的土地法中也有相关的改变,把原来的批后公告改为了批前公告,如果有特殊情况也可召开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听证会,这样做可以让被征地农民在过程中有更多参与权、话语权和监督权。新政策的这项规定,让农民在被征地过程中拥有更高的权益。

好了,上面就是关于2020年1月1日即将实行的新《土地管理法》的简单介绍,关乎农民土地权益和征地补偿新标准,新的政策将大幅增加农民土地财产收入,让土地财产更加灵活。家里有地的农民注意了,再过二十多天,这类人将增加一项收入,集体性土地入市以后,农民收入将翻倍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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